《第十届中国国际水泥技术及装备展览会》
国内展品运输指南
各参展单位:
第十届中国国际水泥技术及装备展览会将于2009年4月1日-3日在北京展览馆举办。为使参展展品顺利到达展场并如期参展,现向各参展单位提供如下运输指南,望通力配合,共同做好该展会国内展品的运输工作。
一.展品集货时间
1.铁路、航空和汽运配载展品到达北京时间: 2009年3月22日前
2.自送展品到达北京时间: 2009年3月29日-30日 (送货地点:北京展览馆)
3.如委托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上门提货,请于2009年3月22日前将货准备完毕,并通知中国外运北京公司提货(货主负 责装车)。
注 意:
(1).铁路运输的展品请发运至北京铁路局市区各火车站。
(2).如委托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上门提货,只办理北京四环路以内的提货业务。
(3).自送展品进京车辆须遵守北京交通管理局对外地车辆进京行驶的有关规定。
a.凭“四证”(身份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车辆行驶证、尾气合格证)到进京检查站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
b.所有货车早6:00至晚24:00不能进入四环路内。
c.如遇特殊情况,北京市实行交通管制,请按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限时规定执行。
二.展品包装要求
1.展品的外包装应以适合长途运输和反复拆装为标准,坚固耐用。
2.有特殊要求的展品应在外包装刷制“易碎”,“防潮”,“向上”等标记。大件展品应注明起吊线和重心位置。
3.展品外包装标记应按如下要求刷制:(请不要填写具体人的名称,以防提货困难)
三. 文件要求
1.《第十届中国国际水泥技术及装备展览会》回执请于2009年3月22 日前传真至中国外运北京公司展品运输部。
2.展品发出后立即用传真通知中国外运北京公司展品运输部,并将原始凭证快寄中国外运北京公司展品,以便及时 提货。
四. 收费标准
1.来程
陆运展品(北京火车站---展台): 人民币135元/立方米(最低收费人民币250元)
空运展品(首都机场-展台): 人民币 2元/公斤(最低收费人民币250元)
自送展品(馆外车上接货—展台): 人民币 85元/立方米 (最低收费1立方米)
上门提货: 人民币135元/立方米(最低收费人民币250元)
开 箱: 人民币 50元/立方米
2.回程
同来成收费标准。如办理回运,另加收手续费人民币30元/票。
3.超限展品收费标准

4.特殊组装、二次移位、加班卸车等临时租用机力设备和人工收费标准

5.如展商未按照中国外运北京公司规定的时间到货,逾期中国外运北京公司加收100%加急费。
6.如展商的展品需要晚上卸车,请提前与中国外运北京公司联系,夜间作业费加收100%。
五. 结算办法
1.凡委托中国外运北京公司运输货物的单位,根据各自所需服务项目及前述收费标准计算费用,于展会开幕10日前 将运输款项汇至中国外运北京公司帐号(户)。(在汇款单的汇款项目栏写上展品运输款)。中国外运北京公司 收到款后方可按所委托的项目予以服务。
2.展品进馆时在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中国外运北京公司费用。
3.机场车站的站(港)杂费由中国外运北京公司先垫付,凭原始发票向展商结算。
4.仓库收费标准: 人民币10元/天/立方米
5.中国外运北京公司银行帐号如下: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人民币帐号: 800100755208091001
单 位: 中国外运北京公司
六.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单 位:中国外运北京公司展品运输部
地 址:北京市5403信箱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一号馆四层400号)
邮 编:100028
电 话:(010)84601135,(010)84601327
传 真:(010)64677828
联系人: 孙继林 曹爱珠 王 芳
七.备 注:
1.自送展品请按照《运输指南》中规定的时间将展品送至北京展览馆,中国外运北京公司会派人在现场收货。现场 联系人:贾诚、杜艳玲 电话:68316677-2383
2.参展单位对展品应自行投保,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参展单位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
3.凡委托中国外运北京公司公司运输者,视同承认本《运输指南》中所有条款,运输事宜以本《运输指南》条款为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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